创新“一线”进出境通关模式。按照“一线放开”的要求,允许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,先凭进口舱单信息进行申报后将货物提运进区,再向主管海关办理进境备案申报手续;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国际中转、集拼和分拨业务;在确保有限监管的前提下,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;加强企业管理,实施通关作业无纸化,简化进出境备案清单和通关手续,完善海关统计办法,进一步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“一线”进出境通关效率。